文物保函〔2016〕1147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草庵石刻(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抢险加固方案的请示》(闽文物字〔2016〕2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性质应定位为现状整修。
(二)补充二层露台和寺前平台下方的勘察和现状照片。
(三)进一步论证寺前平台下方设加固钢柱的必要性和具体设计。如确有必要,应补充做法说明和详细的安装要求。钢柱安装不应损伤石构件。
(四)进一步论证二层露台更换地砖及加设防水层的必要性。
(五)深化完善各项修缮措施的做法说明,细化明确屋面修缮的工艺和材料,明确“传统灰浆”的具体材料要求。
(六)根据海上丝绸之路相关保护管理规划要求,考虑改造、完善摩尼像展示视窗,采用简洁、谦逊的展示设施设计,提升其展示与阐释水平,相关方案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