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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江西省文物主管部门迅速部署各级文博单位认真学习领会。4月7日,省文物局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在全省文博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事项,厅直、南昌市属文博单位负责同志共20余人参加座谈,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徐琳琳出席并讲话。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部门(单位)实际,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工作思路,提出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大家一致认为,《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为基础,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物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其中包含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与操作性,是引领文物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的路线图,下发及时,意义重大。徐琳琳就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工作部署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和把握《意见》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着力在明确责任、重在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上下功夫、求实效;二是要始终把保护文物、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文物工作服务大局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文物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工作任务,着力在传承文明、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上下功夫、求实效;三是要紧密结合全省文物工作实际和文博系统各单位工作实际,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着力在改革创新、开放共享、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上下功夫、求实效。

 徐琳琳强调,深入学习贯彻《意见》,是当前全省文博系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好学习,逐条逐句进行领会,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省文物局要尽快拟定江西省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编制《江西省文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同时筹备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抓住契机,乘势而上,深入推进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博物馆免费开放深化、陈展布展提升、文物执法督察、特色文创产品研发等各项工作,切实把《意见》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全省文物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王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