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参加全国“两会”的政协委员提出,呼吁设立国家级的“文物违法案件举报受理中心”,开通文物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平台的建议。这里由衷地为这个建议点声“赞”。
近些年,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逐渐增强,特别是群众参与保护文物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但与此同时,文物违法案件特别是“法人违法”案件依然时有发生。仅2014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接报的81起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违法建设等案件和3起破坏文物本体案件中,多数为“法人违法”案件。
“法人违法”“有法不依”的文物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与现行文物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在一些地方存在着同级监管“太软”、上级监督“太远”、群众举报“太难”的现象。以某省为例,2013年发现的8起文物行政违法案件,没有一件是市、县文物部门主动向省文物部门报告的,上级文物部门都是通过媒体报道、群众举报、执法检查得到的线索;因为政府部门推动的“政绩工程”“ 民心工程”,对文物或者环境造成破坏,执法人员谁敢去查?不敢查处,查处不了,向上级文物部门报告不是自找麻烦吗?面对这种现状,基层文物执法人员感觉很憋屈、很无奈。
违法案件虽然最终都能在上级文物部门督察和社会监督之下得到查处,但大多属于事后处理,造成的文物损失已无法挽回。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文物违法案件举报平台,一些群众发现文物违法行为不能及时举报,不知该向哪里举报,特别是对一些“法人违法”尤其是政府法人违法的案件,群众向当地举报没结果,向上级举报不方便,久而久之,这样往往会挫伤群众参与保护文物的热情。
如果能够有一个专门的举报受理机构和全国统一开放的举报受理平台,这对畅通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渠道,及时发现并制止文物违法行为,无疑具有促进作用,同时对防范文物违法行为,肯定会有巨大的震慑效果。(王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