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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山东文物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日期:2015-02-13 浏览次数: 字号:[ ]

 

  增强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最近,中央新闻媒体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在全社会兴起了关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我们看到,习近平同志无论是担任正定县委书记,还是担任福建省长、浙江省委书记,每到一地都满怀热情地关注、身体力行地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时代发展的战略高度,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深刻阐述了保护文化遗产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紧密关系,深刻阐述了保护文化遗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基本建设的紧密关系,深刻阐述了文物保护的正确理念和基本原则,深刻阐述了文物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推动新时期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语言朴实,振聋发聩,字里行间充满了总书记的历史情怀和文化自觉,体现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党全社会更是一种示范和倡导。
  
  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全国文物资源大省。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山东文化文物事业发展。2013年11月,总书记视察孔府、孔子研究院并召开座谈会,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视察山东一周年之际,去年11月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山东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刚刚结束的山东省“两会”上,又作出进一步安排,尤其是郭树清省长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拿出很大篇幅,对挖掘利用丰富的齐鲁文化资源、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作了深刻阐述和全面安排,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文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文物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文物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全省文物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文物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各级把文物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物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局面初步形成,全省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二是文物基础工作显著增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文物资源状况逐步廓清,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一大批重要考古发掘成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三是文物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突破。实施“七区两带”文化遗产保护片区规划,88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四是文物事业社会效益日益凸显。博物馆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开放工作深入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文化惠民的社会效益充分显现。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涌现出很多亮点。比如:大运河成功申遗,山东省世界文化遗产增至4处;启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进展顺利,“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等等。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政府、省文物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文物保护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伤害文物建筑、占压大遗址、损毁古墓葬、破坏文物原生环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文物保护能力有待提高,随着山东省文物数量、博物馆数量的快速增长和文物保护任务的日益繁重,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盗窃文物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推动文物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全省文物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创新思路,开拓进取,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让文物活起来,让文物说话,讲中国故事”,加快推进从文物大省向文物强省的新跨越。
  
  在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上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进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建设好曲阜鲁国故城、大运河南旺枢纽、泰安大汶口、临淄齐国故城、章丘城子崖等5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下一步将分批公布立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十三五”末每个设区市都有1至2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大力推进“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建设。启动“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工程;大力促进文物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在保护乡村文化遗产上实现新突破。去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的“乡村记忆”工程,第一批24个单位的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下一步,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推进措施,统筹保护和传承利用,推开实施。
  
  在让馆藏文物“活”起来上实现新突破。积极鼓励和扶持行业、民办博物馆发展;充分利用县级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腾退的办公楼、旧厂房等,按照区域文化特点和馆藏文物特色,逐步在每个县、乡镇、村居都建立起自己的传统文化展览展示馆和历史纪念室;整合盘活全省馆藏文物资源,集中打造一批叫得响、有特色的博物馆和精品展览。加快推进数字化博物馆建设。
  
  在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上实现新突破。编制好“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大投入,确保把各项文物工作落到实处。
  
  要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依法把文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责任制,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督查,构建起文物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特别要保障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乡村记忆”工程、省级考古遗址公园、促进民办行业博物馆发展所需经费。要加强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确保机构、队伍与本地文物保护工作任务相适应,为全省文物事业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当前,山东文物事业既处于加速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处于保护压力加大、保护形势严峻的“矛盾凸显期”,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更加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开创山东文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