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是党中央在深刻总结改革开放30 多年发展实践的基础上确立的新的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遵循和灵魂所在。文物事业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实现新的发展,必须牢固树立新理念、努力践行新理念,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高的标准谋划和推动文物事业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增强文物事业发展动力。要推动文物行政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要推动文物工作方式创新,积极开展博物馆理事会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博物馆群管理的有效机制,做好文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管理运行模式,强化内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博物馆之间借展、联展、巡展合作机制,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主动加强与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涉及文物保护的规划选址、可研、建设纳入基本建设和城市规划建设的并联审批。要推动文物保护技术创新,积极推动国家文物保护产业装备基地建设,提升文物保护水平。充分应用移动网络、二维码、物联网等技术打造智慧博物馆,扩大信息消费,推动文博产业深度开发延展。
坚持协调发展,整体提高文物事业发展水平。重庆各地文物资源禀赋各异,文化特色鲜明,发展也不平衡,必须把协调作为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主动将文物事业融入全国、全市发展大局,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建设等相协调,并成为推动其发展的积极因素。要着眼各地文物资源优势,围绕全市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布局,加快实施大足石刻、抗战遗址、革命遗址、大遗址和古建筑、三峡后续工作等五大文物保护工程,切实做好亮、保、建、养四篇文章,整体提高全市文物事业发展水平。在都市核心区和都市拓展区,重点做“亮”,在展示利用上下工夫,集中修复重庆“一岛两岸”的文化遗址,彰显重庆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在城市发展新区,重点强调“保”,坚持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为先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做好“建”的文章,加强博物馆等文物保护设施建设,打造城市文博设施新地标;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重点促“养”,保护好古镇、古街、古村落、古遗址、古建筑,推进文旅融合,助推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文物保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推进文化与自然遗产及生态保护建设,让文物保护融于青山绿水之中。重庆古镇、古村、古街众多,其中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8 个,同时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文化遗存丰富。要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注重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既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历史街区等物质载体,也传承风土人情、生活习俗、传统技艺等文化生态。紧紧抓住三峡后续工作契机,在打造“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同时,加强三峡后续文物保护。围绕渝东南文化生态区保护规划,积极开展区域文物保护。对于古镇、古村、古街的保护,既要重视文物本体的保护,又要注重保持和恢复古镇、村落等的格局肌理和山形水系,以体现古村落历史风貌的整体性,尽可能完整保留古镇古村的风貌和生活形态。对于正在使用的古民居的保护,充分考虑居民生活的便利和生活质量的提升,既要保护好“文脉”,又要保护好“人脉”,不断改善居民现有居住条件,再现“小桥流水人家”的田园风光。
坚持开放发展,着力激发文物事业发展活力。处在全面开放大格局中的文物事业,必须坚持开放意识,用开放的理念激发事业发展活力。要牢固树立文物资源是公共资源的理念,文物资源要依靠社会来保护,为全社会所利用,尽可能向公众开放。要结合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的实施,有计划地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对外开放,深化研究、挖掘内涵、完善设施、提升功能,确保抢救维修一处,对公众开放一处。要不断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继续实施免费开放博物馆绩效考核,切实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与旅游部门合作,凸显文物资源特色,促进文旅融合。要创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推动南岸区米市古街、慈云寺老街等文保单位保护维修项目开展综合试点,探索形成不同类型文物资源的多种利用方式。要依托文物资源优势,加强对外文物交流,大力弘扬巴渝优秀文化,提升重庆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坚持共享发展,充分彰显文物事业社会效益。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博物馆建设,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策划一批反映传统文化、展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教育意义的系列专题展览,年均推出展览100 个,吸引2000 万人次走进博物馆。积极开展送展览下乡,丰富展览内容和形式。对可移动文物普查、抗战文物研究等成果定期公布,及时将研究成果充实到展陈当中。加强渝东北、渝东南贫困山区文物资源保护,用文物保护成果促进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推进抗战遗址、传统村落、名人旧居等保护项目,真正做到文物保护人人参与、保护成果人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