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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琼:着眼新形势 谋划新发展
来源:中国文物报 日期:2015-11-24 浏览次数: 字号:[ ]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重在科学谋划文物事业“十三五”期间的新发展。与五年前编制“十二五”规划时相比,文物工作形势已发生了重要变化,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高强度推进的简政放权和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文物部门不能再像以往那样自说自话,一味强调文物工作的行业特殊性,不能完全不顾社会经济总体发展的速度和效率,不能完全忽略社会公共资源保护管理的公众需求和公众知情权,不能完全落后于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文物作为国家发展大局中的组成部分,已经不能完全游离于总体发展之外。

第二,文物资源的持续扩展和增量。从“十二五”初期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向社会公布,76 万多处文物普查点在纳入法律保护范畴的同时,也纳入了全社会保护关注的视域,普查登记点的消失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3 年国务院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保总数达到了4296 处,各地也陆续新增公布地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已经达到12 万多处。文物资源数量增长固然喜人,但是基础工作薄弱依然是文物事业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在建设发展中注重主动避让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当问及保护区划等细节问题时,文物部门经常是一笔说不清的糊涂账,让人着急令人无奈。

第三,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对文物保护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发展目标,国家需要拓展发展空间,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计划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这将为地上、地下历史文物、古代遗址的保护管理、历史文化名城、村镇以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带来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但是伴随建设和发展,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文物原址保护、聚落整体保护、工程审批效率、考古工作时效、保护技术运用和展示利用决策等,将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实事求是地讲,以我们目前的人员规模、人才水平、法律框架、政策设计和工作方式,让人忧心忡忡,担心既没能保护好,也没能服务好国家发展大局,上下不满意,社会不满意。

关于文物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以下想法和建议:

一、对文物工作而言,协调发展,即要在国家总体布局中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发展的关系;绿色发展,即要秉持最小干预、勤俭节约、可持续保护和利用的原则;开放发展,即学习先进的国际保护理念,并坚持符合国情的本土化实践,积极推介中国好的经验和做法;共享发展,即突出文物保护是为了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需要依靠民众,保护成果要惠及民众。上述发展均需要创新发展作为支撑,创新发展必须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如果我们不坚持深化改革,不能在文化创新、保护创新方面有所突破,习惯于我们熟悉的工作方式,仍然一味强调文物行业的独特性,不是积极谋划如何适应社会变革的路径,而是一味强调社会应该适应文物的特性,那么,在此前提下编制文物事业“十三五”规划和7 个专项规划,就不会让国家满意、让社会满意、让我们自己满意。

二、要认真思考如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如何走出象牙塔以及更好地融入社会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同时在过去相对薄弱的“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叫好的多,担心的不少,但在这方面的努力必须坚持下去。这次五中全会文件将扩大消费作为发展的新动力,提出“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过去,文物行业习惯讲保护,但不习惯思考保护之后怎么利用。文物保护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怎么把保护成果作为文化产品满足纳税人的文化消费需求,考虑得很少。好像花钱是天经地义,但是合理挣钱就不敢涉及,搞得文物保护单位要钱、花钱有本事,自我造血却没能力,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没有积极性。长期这样,势必使文物部门游离于社会发展主旋律之外,势必使文物工作脱节于国家新型发展理念,对事业发展也将是致命的危害。

三、希望“十三五”期间,文物事业开放大门,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吸纳各路社会贤良、各类科研机构、各地高等院校,真正形成开放透明、竞争有序的文物保护专业市场体系。开放透明必然可以带来公平公正和良性竞争。有竞争,就可以带来创新、带来质量、带来绩效、带来发展。政府购买服务也应该注意开放公平,面向社会,面向文物资源的共同拥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