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城保护,规范长城旅游活动,近日,河北省文物局、省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长城保护规范旅游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正确处理长城保护与发展旅游的关系,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秉持正确的长城保护理念,认真编制并遵循长城保护规划和长城旅游发展规划,防止对长城无序和过度旅游开发。切实规范长城旅游管理,加强长城保护宣传,科学规划游览线路,规范导游服务,提高游客长城保护和自身安全意识。对地势陡峭、位置偏远、墙体稳定性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长城段落设置必要的警示、告知标志。严格落实长城保护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依法处罚破坏长城行为。 (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