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历史上,河北是除东北三省以外,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摧残时间最长的地区。1931年九一八事变,仅4个月东三省全部沦陷,河北首当其冲成为日军进攻的主要地区。1933年1月,日军炮轰山海关,成为入侵河北的开始,直到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河北人民的不屈斗争长达十二年零八个月。河北是全国敌后抗战的主要战场,全面抗战爆发后,八路军三大主力进入敌后,在河北广大地区创建抗日根据地。1937年创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是八路军开赴敌后创建的第一个根据地。同年创建的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为华北地区最大的根据地,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军民与日军进行了殊死斗争,另外,河北东部还建立了冀鲁边抗日根据地。八路军挺进华北敌后创建的这些根据地,基本涵盖了河北全境。
河北抗战文物资源,广泛分布于全省11个设区市,大量抗战文物资源真实地记录了日军侵略的历史事实,是日军侵略我国的铁证,也是我敌后军民艰苦卓绝斗争的真实见证,这对于我们宣传民族抗战和民族团结、领土完整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河北省抗战文物保护有序推进。同时,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发现,相当一部分具多重价值的抗日文物资源未得到抢救、保护,正在濒临破坏或消失;已得到保护的部分文物其在合理利用方面也亟待加强。这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抗日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一、河北省抗日文物分布概况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目前,我省留存的抗日文物约2000余处(其中,惨案类100处、旧址类451处、战斗遗址、遗迹类49处、纪念性建筑811处),已列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48处,包括冉庄地道战遗址、、察哈尔都统署旧址、潘家峪惨案遗址、晋察冀边区政府及军区司令部旧址、八路军一二九师司令部旧址、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旧址、万里长城-喜峰口、潘家口、山海关、冷口、古北口等,尤以沿太行山、长城一带更为集中。
二、河北抗日文物的保护利用情况
近年来,我省抗日文物的保护利用也取得重要进展。2004年,对涉县八路军129师司令部旧址进行改陈建设;2004年至2005年,对城南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进行总体规划和改陈建设。2007年至2008年,建设了山海关长城博物馆二期工程,使之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冉庄地道战纪念馆新馆2008年开工建设,占地24亩,展厅面积3461平方米,2010年9月3日正式开馆,成为以地道战遗址为主体,全方位展示冀中平原抗日斗争以及民俗文化风情的国家级文化景区。察哈尔都统署旧址进行了维修加固,涉及日军侵华和民族抗战的的陈列展览正在筹备中。其他文物单位如潘家峪惨案纪念馆、马本斋纪念馆等单位也进行了陈列改造提质、增强专题纪念设施等工作。通过这些保护型建设工作,形成了一批抗战文物品牌,多个抗战文物单位成为了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点、国家二级博物馆等,文物单位级别得到提高。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以来,我省多个抗日文物单位进入了中央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范围,年度参观人数均超过百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河北抗日文物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抗日文物资源保护开发平台建设规划不完善
河北的抗日文物涉及题材丰富、分布广泛、内容深厚、形式多样,文物资源价值极高。但这些资源大多“体小”、“点散”,大多分布在偏远的农村和山区,给保护和利用带来了难度。相关地方存在重视不够问题,没有形成合理的保护利用平台。因此,需要根据抗战发展的历史进程及文物利用开发的需要,进行资源优化,建立整体建设规划,对原有规划重点和内容进行调整。
2.抗日文物本体保护措施有待改善
目前全省抗战文物属于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相对较好,但一些遗址类文物单位和属于县、市级保护单位的,特别是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抗战文物,在历年城乡建设过程中受到的冲击极大或受自然因素影响损毁严重未得到及时抢救保护。另外,目前对抗战文物资源破坏的遏制也缺乏有效办法。“保护性”、“开发性”、“建设性”破坏依然存在。
3.抗战文物的利用亟待加强
从总体看,抗战文物对外开放率特别是没有辅助陈列的比率明显偏低。比如:河北境内沿长城展开的抗战遗址节点不少,目前辟为开放场所的长城大多仅展现了长城原来的历史,长城抗战未能充分展示。一些未对外开放的抗战文物,多已被移作他用,保护管理难度很大。有些对外开放的抗战遗址因地域偏远,没有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实现这些抗日文物的利用价值。
四、下一步我省抗日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2014年3月,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抗日战争时期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推进抗日文物的保护和展示利用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1、对全省涉及抗日文物的保护单位进行梳理,9月3日前,国保单位和具备条件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对外开放,在这样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发挥教育群众的功能;对于由部队、机关、企业和学校等使用的抗战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协调沟通,督促使用单位应认真履行保护文物和展示文物的职责,创造条件进行局部展示,或在特定时段向公众短期开放展示。
2、抓紧组织安排保护维修工程项目,涉及国保单位的遗址、遗迹和传统建筑本体维修保护和展示利用的项目,抓紧准备,抓紧申报。省、市县各级保护单位中的抗战遗存抓紧制定保护措施,积极争取资金,推动保护。其他抗战遗存在梳理研究的基础上,提请公布相应级别的保护单位,一些濒危遗存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加强保护。
3、对涉及抗日文物的博物馆、陈列馆对展陈提升。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对相关展示内容进行提炼、充实,做好论证研究,在提升展示效果过程中,注意主题的严肃性,避免游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