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家文物局在银川召开加强文物合理利用工作交流会。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接受本报专访,畅谈文物合理利用工作。
一、为什么要召开加强文物合理利用工作交流会?
答:合理利用是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工作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加强文物合理利用工作交流会是国家文物局第一次召开的专题研究文物合理利用工作的全国性会议。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既是文物工作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文物工作的期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强调要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坚持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这次会议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一个具体内容。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呼唤优秀传统文化的回归,对精神文化需求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通过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满足公众的新期待。
经过多年努力,文物合理利用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积极探索、加快推进的态势,需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同时,文物利用在认识和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加以解决,达成共识。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交流推广文物合理利用经验,厘清文物利用认识和实践中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工作。
二、请您谈谈各地文物合理利用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答:这次会议,我们选择了12家单位作典型发言,其中既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有历史悠久的文物大县;既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也有革命旧址和纪念地;既有来自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地区,也有来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内蒙古。可谓类型丰富,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从这些典型发言来看,北京市围绕服务国家大局、打造首都形象的定位,整体规划部署文物合理利用工作;西安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大遗址保护和让政府、群众、企业满意上寻找契合点,积极探索多种手段展示大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深入挖掘三国文化内涵,在保护利用空间上进行了拓展;重庆红岩连线整合40多处革命文物遗址,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为革命历史类文物的利用树立了成功典范;世界文化遗产安徽西递村在发挥原住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的主体作用上,独辟蹊径,创新了管理模式;世界文化遗产西湖文化景观着眼杭州市旅游和第三产业发展,在城市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利用上提供了经验;上海博物馆通过多年深入研究、精心策划,准确定位、细分受众,推出了一系列深受欢迎的文物精品展览,叫响了上博品牌;孙中山故居纪念馆把展览馆与故居风貌有机融合,让观众体验到跨越时空的感受;内蒙古博物院针对地域辽阔、农牧区缺少博物馆的实际,打造流动博物馆、数字博物馆,将文化服务送到孩子们身边;沈阳铁西区对工业建筑进行功能转化,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工业遗产博物馆群、工人村博物馆群,在工业遗产再利用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不断拓展文物藏品、丰富展陈内容,开展文博产品开发和服务,特别是中国传统的“福”文化、茶园文化的活化利用受到观众青睐;山西曲沃县政府突出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在通过使用权转让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上迈出了难得的一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应该说,这些内容涵盖了文物工作的各个领域,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文物合理利用工作的成果,可推广、可借鉴,体现了各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传承的创新实践,展示出文物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广阔前景。
三、您认为当前文物利用工作存在着哪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答:文物合理利用从提出到纳入《文物保护法》历经十年,再到现在又过了十多年,虽然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造成这种情况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观上,没有认清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认为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多讲利用会影响保护,把利用与保护对立起来。客观上,在城镇化加快、房地产趋热的形势下,确实有人打着利用的旗号搞开发经营,损害了文物利用的声誉,以致有些同志害怕谈利用。
由于上述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实践中存在文物利用“不够”和“不当”的问题。所谓“不够”,一是在文物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挖掘、研究、展示上不够;二是在文物保护规划、维修方案中对利用的措施考虑不够;三是博物馆馆藏文物利用不够,特别是一些大馆的展出率普遍偏低;四是对现代科学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运用不够。所谓“不当”,一是对一些热门景点进行不加限制的过度利用;二是只为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甚至改变文物公共资源性质,变为私人会所;三是对文物的利用存在简单化、雷同化、乃至庸俗化问题。
四、文物利用工作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总结起来,文物利用有四个原则是应该普遍遵循的。第一个原则是,一切利用都要以保护为前提。任何一种利用都不能破坏文物、损害文物,对文物做到最小干预,尽可能创造有利于保护的环境条件。第二个原则是,一切利用都要建立在对文物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深入研究、准确把握的基础之上,有利于增进对文物的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文物的经济、环境等其他价值的利用都要坚持文化价值优先。第三个原则是,一切利用都要以服务公众为目的。文物总体上讲是公共文化资源,文物事业也是公益性文化事业。任何一种利用,都应该是面向社会的、服务公众的,而不是为私人或特定人群服务的,不能搞私人会所。第四个原则是,一切利用都要尊重科学精神、遵守社会公德。文物的利用应该引领社会风尚,传播正能量,不能搞封建迷信,不能给伪科学提供舞台,不能搞违背道德底线的事情。
五、从文物的资源禀赋看,如何加深对文物合理利用重要性的认识?
答:文物合理利用是文物工作的应有之义。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文物是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具有极大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能够在诸多方面发挥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铭刻历史、传承文明。我们讲中华文明5000年绵延不断,讲中华文明起源由一元说到多元说,再到满天星斗、多元一体,依据的就是考古发现的文物。文物工作不但收藏历史,而且也为未来收藏今天,成为把今天告诉未来的历史见证。第二,教育公众、以文化人。文物资源丰富的思想文化内涵,决定了它具有多种多样的教化功能,说明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和智慧,给每一个中国人以民族的自豪和自信,同时也记载着中华民族历史上的耻辱,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图强的觉醒。第三,印证历史、彰显主权。有的是历朝历代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实施有效管辖的忠实记录,有的是行使海疆主权的铮铮铁证,不仅有利于揭露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图谋,而且有利于在外交斗争中彰显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利益。第四,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每一个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文保单位,都会形成新的旅游热点,每一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成,都会带来当地环境的改善、部分居民搬迁新居和就业岗位的增加。第五,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文物可以跨越时空、穿越国度,少受意识形态的限制,在传播文化、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具有独特魅力。
六、如何认识文物利用工作的复杂性?
文物类型多样,决定了利用的方式、目标、程度都会有不同;文物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地区间在用什么、怎么用上会有很大差别;文物利用又受到投入、机制、环境等外部条件的制约,因此,尽管文物利用有普遍适用的原则,但是,具体到每一处文保单位的合理利用是区别于其他的“这一个”。因此,搞好文物合理利用,还要注重实施分类指导,精准管理,探索不同类型文物合理利用的实现途径。
举例来说:从原有功能来看,对文物的原有功能已经完全丧失的,像故宫、大沽口炮台等,其皇宫和防御的功能已完全不存在了,这类文物的利用,还是以原貌展示为主;还有一类文物原有功能依然存在,像大运河、三坊七巷这类文物,恐怕延续其原有功能,应当是最佳的合理利用。从文物保存状态看,对于一些价值极高又十分脆弱的文物,像应县木塔、敦煌莫高窟等,要研究制定游客承载量,限制参观人数。对这类年代久远、价值极高的文物,我们这一代人的主要责任就是把它们完好地交给下一代人。对于保存状况比较好的,像首钢石景山厂区、开平碉楼等,就可以进一步丰富利用的内容,拓展利用的形式。从利用的公益性和经营性上看,我们鼓励和提倡更多的文保单位办成博物馆、纪念馆和遗址公园等公益性参观场所,但是不可能所有文保单位都走这条路,有些文保单位本身就不具备这样的资源禀赋,像一些四合院、古民居,就可以从事住宿、餐饮等服务业。
七、如何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利用工作?
答:对于文物保护单位来说,开放是其公益性的基本体现,也是文物为社会、为大众服务的主要形式,不开放就谈不上利用,因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尽可能向公众开放。国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一部分是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使用的,这些单位要在不影响办公和生产的情况下,创造条件实现局部或者固定时段开放。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向公众开放、提供展览展示服务的,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私人产权的民居类文物保护单位,要有标识和文字说明。系统外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也要纳入管理视野,提出要求,督促落实。
在文保单位开放方面,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那就是维修之后由于对展示利用缺少准备迟迟没有开放。我们将推动把对保护与利用的统筹落实到文保项目的管理中。在制定文物保护工程方案时,就要同时制定开放利用展示方案,在立项审批、方案审核、经费安排上要一并考虑。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具备开放展示条件。对于红色文物的展示利用,文物部门要解决必要的设施和条件,展览内容由当地宣传部门审定。
八、怎样让馆藏文物活起来?
答:我国目前博物馆已达4165个,馆藏文物数量达3500余万件,数量巨大,但总体展出率偏低。我们对央地共建中的9个博物馆馆藏文物展出率进行了统计,其中最高的不足5%,最低的仅1.2%,平均不足2.8 %。而新建的一些市县博物馆,馆藏文物少得连一个基本陈列都充实不起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要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我们将鼓励博物馆通过借展、联展、巡展,形成国有馆藏文物资源共享机制,国有博物馆可以通过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优化馆藏文物结构,帮助馆藏文物较少博物馆形成有特色的陈列展览。支持国家级博物馆和省际间的联展、巡展。建立博物馆文物展览质量、数量考核评价制度,切实解决馆藏文物展出率不高的问题,解决新建博物馆藏品不足、展陈难的问题。
让馆藏文物活起来,还要加强策划,提炼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品展览。在我们的博物馆展览中不乏精品,但大多数还是按地域、年代、器型策展。首先说这很有必要,也容易形成展陈的特色。在中央提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形势下,应该依托文物资源,突出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策划出一系列具有鲜明教育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比如以天人合一为主题、以诚信礼仪为主题、以孝文化为主题的文物展览等,让文物说话,讲中国故事。要在文物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上下工夫,在展览的策划上动脑筋,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和专业策展人、策展机构的作用。国家文物局将在全国征集评选这方面的策展方案,并在展品协调、经费安排方面予以支持。
九、如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合理利用中来?
答:多年来,我们一直强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但是力度不够大,政策的吸引力不够强。在一些文物资源大省,较低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是建筑类文物数量甚多,不论保护还是利用,让各级财政包起来是难以做到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与利用是一条可行的路子。当然,这项工作比较复杂,运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由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选择部分尚未得到有效保护利用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向社会转让使用权;二是要体现公开公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保护利用的方案;三是方案的选择与确定要经过专家和民众代表的论证、听证,征求社会意见,避免政府部门大包大揽;四是选定的方案要按照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等级报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实施前必须与受让方签订协议,明确其保护与利用的责任和权利,不能履行合同的,文物部门可提前收回使用权。目前,广东的碉楼、安徽的古民居、苏州民居、山西曲沃的古建筑已经实行了文物认养的方式,效果是好的,值得借鉴推广。
十、文物合理利用工作如何借力现代信息技术?
答:这几年各地很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提升展示利用水平,这次典型发言的不少单位在这方面都做得不错。我们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新技术,创新文物展陈形式、展陈手段,创新文博数字产品传输方式,建立互动体验、即时共享平台,拉近文物与社会大众的距离,积极打造智慧博物馆。大遗址、考古遗址公园也要十分重视新技术的应用。因为我们的遗址大多为土遗址,地上物少,可看性差,又不能大规模复建,今后可能更多地要用虚拟现实、3D场景再现等展示手段,通过这些手段加深对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识。信息和数字技术既要广泛使用于科研和展示等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也要支持开发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发展文化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