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开发和城镇化的加速,全国大多数省(市、区)原本为数不多的古村落正在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目前,锐减趋势仍在加剧。而且,随着我国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即使在偏远地区,一些传统老房子也正在被统一规划设计的现代化楼房取代。
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近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太快,对精神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没有顾及到或很少顾及,这是历史的遗憾。因此,我们不能再有损失,要把文化遗产留给后人。
一要认真总结和支持推广各地保护古村落的成功做法。一方面加大实地监控,记录古村落的变化;另一方面,增强当地村民的保护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二要加大对传统村落的普查。2012年4月启动的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与认定,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村落加以保护,这是件大好事。应加大力度,像开展经济普查一样,扩大村落普查范围,加快传统村落数据库的建设,为拯救和保护村落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要加强乡村尤其是古村落的保护规划和法制建设。防止传统村落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变味”和“消逝”,关键是要做好规划和法治,对传统村落的空间规划、保护规则和行为规划等都要有法律依据。
四要统筹传统村落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政府应根据传统村落的生活方式、保护与开发重点,配套制定可行的补救和补偿措施以及帮扶考核标准,确保保护与开发并重,产业发展与群众脱贫致富和文化传承保护并举。
五要加大传统村落等物质文化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形成全社会珍惜和保护中华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