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内容。它既是新型城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城镇化建设的保障和推动力量。缺少文化的城镇化,是失衡的、不完整的;没有文化的积极引领,即便是一时经济上去了,最终也不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作为加快实现城镇化的重要动力。
我国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文化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不够紧密。文化建设尚未与新型城镇化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文化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衔接不紧。二是城镇文化风貌不明显。城市主题文化不够清晰,尚未形成能获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城市文化定位;中心城区、新市镇、新型农村社区的文化风貌特色不明显。三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不够。众多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址、文化遗存尚未列为文物,未得到系统保护,损毁破坏的风险较大;历史文化风貌村认定标准不明确,规划档次低,存在“破坏性改造”的风险。四是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要。城乡基层文化设施总量相对不足,普遍规模小、设备落后,尤其缺乏功能先进、设备一流的大型文化设施;五是人文素质和文明道德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还未完全与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环境接轨。六是文化产业对城镇经济拉动作用还不强,大型文化企业少,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意产业比重低,发展后劲小。七是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尚未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还较多地习惯和依赖用行政干预的方法来组织文化产品的创作、文化服务的供给。投融资体制还不够活,社会投资渠道还不是很畅通。
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一、把文化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局。一是与新型城镇化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文化体现到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去,把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投入增幅等指标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体系。二是把人文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各类规划。成立新型城镇化文化建设专家顾问团,无论是城乡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利用规划,还是产业规划、交通体系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都要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做到有文化考量、有文化表现。三是把文化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明确五级城镇体系的文化功能定位、文化建设重点、具体设施内容,形成区域协调、设施互补的良好局面。
二、在建筑风貌中充分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一是加强城市总体建筑风格的规划设计。鼓励全国各省市提炼出一批形象生动、内涵丰富、雅俗共赏的地域文化元素和文化符号,体现到城镇的空间布局,建筑的造型、风格、色彩以及道路、广场、公园、雕塑,甚至路牌、广告中去。二是加强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对历史特色建筑和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摸底和立法保护。有计划地对历史特色建筑进行恢复性修建、保护性修缮、展示性利用。编制工业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加快建设一批博物馆。三是规划建设文化中心功能区和重点文化街区。合理地规划一些文化功能区和特色街区。四是规划建设好历史文化风貌村。各省市可成立由建设、文化、文物、旅游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研究确立当地历史文化风貌村评定标准,按照“保护为主、突出特色、注重文化、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村推进规划建设。
三、全面提升城乡群众的文化素养和道德素质。一是做好文化传承。广泛开展文化知识、文化传统、文化礼仪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城乡群众的文化修养。二是提升人文素质。精心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帮助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掌握生产技能、提升科学人文素质。三是加强道德建设。深化“道德讲堂”等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四是倡树文明新风。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新农村社区)、文明家庭争创活动。以“改进生活习惯、培养文明行为”为突破口,从“居室清洁卫生、环境整洁优美、个人言行文明”三方面入手,在全国各省市的新型农村社区中开展“新社区、新生活、新风尚”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村民适应新环境、改变旧习惯、树立新观念、争做文明人。
四、大力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在市级层面上,应规划建设好五级城镇体系的文化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建设。在县(市、区)层面,加快多厅数字电影院、大型书店建设,对现有的文化馆、图书馆晋级升档,有条件的要规划建设博物馆。在中心镇层面,在建好高标准文化站的基础上,视情建设小礼堂。在新型农村社区层面,把建有完善达标的文化基础设施作为强制性要求,其规模和档次也要适度超前,不能仅停留在原有农村文化大院的标准,也不能完全照搬城市社区模式,要有小规模文化广场、功能独立的文化活动中心。二是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继续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舞台艺术送乡村进社区”等面向基层群众的活动经常化。加大各级各类文化设施联建共享力度,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积极为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和市属文艺院团配备流动服务车。三是进一步繁荣民间文艺。开展不同层次和规模的文艺汇演、文化艺术节、民俗艺术节,支持戏曲、绘画、陶瓷、泥塑等民间艺术发展,调动群众文化创造活力。继续推进文化馆文化站专业文艺工作者分片负责和“文艺志愿者进社区”。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和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专干。四是培养乡土文化人才。通过演出、展览、交流、大赛等形式,加强对民间文艺团体、文化大户和文艺爱好者的培训,在经费、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积极营造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各级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二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支持各类企事业参与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服务内容和方式。探索成立文化发展公益基金,充分利用国家关于文化捐赠的优惠税收政策,募集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三是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策划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业、文化休闲业、观光农业。完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消费,推进文化企业和银行深度合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成立国有控股文化投资公司,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