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东本愿寺旧址违法建筑拆除完毕,这座不仅压在文物本体,而且压在人们心头的“压顶违建”终于销声匿迹。今年5月上旬媒体曝光长春东本愿寺旧址保护范围内违法进行工程建设后,在国家文物局的直接指导和督导下,吉林省文物局会同长春市政府、长春市文物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了案件查办工作,经过层层交涉、不断努力,以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使该案正式告结。
回溯:“压顶违建”来头猛
东本愿寺旧址全称为“日本东本愿寺新京别院旧址”,位于原关东军司令部南约300米处,由伪满洲国总务厅于1936年动工建设,1937年竣工,建筑面积1590平米,是日本侵华时期在我国境内修建的规模最大的传统寺院。该寺作为日本本土东本愿寺的下院,系侵华日军重要宗教活动场所。建筑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地下各一层,大殿模仿木构架形式和做法,为大歇山顶,屋顶覆铜板瓦。大殿及附属建筑相连,形成独特的内庭院,整体保存完整。1985年被公布为长春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8月,核定公布为吉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旧址原位于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院内,作为图书馆使用。2006年,长春市政府及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外迁,所在地块被江苏东方集团收购,该集团所属长春高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合资成立长春东方教育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旧址保护修缮,拟打造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但长期闲置。2013年5月,长春东方教育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东方教育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月,长春市文物局接市民举报,发现该公司在东本愿寺旧址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高力钻石城”项目售楼处,两次派员到现场制止,但该公司态度强硬,不予配合,继续强行施工。经长春市文物局与规划部门沟通,2014年2月,长春市朝阳区规划局对施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于3月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递交了强制措施申请书,但强制措施未得到执行,违法建筑工程主体完工。
完工的违法建筑为四层钢架结构,外敷幕墙,高近20米,建筑面积1500平米,建于东本愿寺主殿与附属建筑围和形成的内庭院,紧贴文物建筑本体,高度超过文物建筑,顶部向四周外延,高悬于文物本体之上,严重破坏了文物建筑风貌,危及本体安全。施工脚手架洞穿了附属建筑屋顶,部分地面、屋顶和西侧墙体被破坏。
转机:
舆论引来督察组
“压顶违建”事件曝光后,舆论哗然,引起了国家文物局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5月13日,国家文物局向吉林省文物局发出督办通知,责成吉林省文物局调查核实媒体反映情况,立即叫停违法建设,严格依法处理。吉林省文物局立即赴现场调查取证,5月14日由省文物行政执法总队做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情况、省局态度通报长春市。长春市政府高度重视吉林省文物局督办意见,分管副市长批示要求马上拆除违建,朝阳区政府现场办公,下达了《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迫于压力,开发商于6月6日递交了《关于自行拆除临建的承诺函》,承诺两个月内将违法建筑安全拆除完毕。
6月9日,国家文物局派出督察组,专程对东本愿寺一案进行现场督导。督察组与吉林省文物局、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文广新局、长春市规划局朝阳分局、长春市朝阳区政府150办公室、吉林省文物行政执法总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参会单位对案件前期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明确提出了五点督办意见,强调东本愿寺旧址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必须拆除,且不得投入使用。拆除违建,要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为前提,不得对文物本体造成二次伤害。违法建筑拆除后,长春市政府应及早将东本愿寺的保护维修和合理利用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发挥文物建筑应有的作用。会后,吉林省文物局协调各方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分工。
国家文物局领导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励小捷局长在督查组报告上明确批示:“这个案子的处理是文物部门坚持原则、坚守底线的结果,也是国家部门与地方紧密配合的结果,依法监督就是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现状:恢复原状展新颜
国家文物局督察引起了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长春市及朝阳区政府会同吉林省文物局采取了强力措施督办落实。7月21日,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由省、市文物部门和区规划部门共同参加的东本愿寺案件督办会,要求违建方于7月25日前提交“拆除违建倒计时工作进度表”至市文物局,并成立“东本愿寺旧址违建拆除工作领导小组”跟踪拆除工作进度,每日通报拆除情况。7月30日,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再次召开督办会,要求加快拆除工作进度,违建方必须在8月4日前报送拆除方案,最迟8月10日前开始现场拆除行动,每三天向省、市报告拆除进展情况。如果违建方不能按时开展拆除,由朝阳区实施强制拆除。
多次督办后,违建方态度由消极应付转变为积极配合,及时上报了“临建拆除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并于8月6日启动实施违建拆除工程。拆除开始后,朝阳区政府每日派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现场维护安全秩序,每日向市文物局和区政府上报工程进展。市文物局在每个节点到现场检查进展情况和为确保文物本体安全采取的工程措施。违建方严格执行拆除方案,确保不对文物本体造成二次伤害。
9月1日,国家文物局再次派出督察组现场复核,调研违建拆除进展情况,查看执法案卷文书。记者随行在违建拆除现场看到,朝阳区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督促严格执行拆除方案,确保了拆迁进度和文物及人员安全。在拆迁工程中投入了两台汽车吊,配合交叉作业,确保构件吊装过程中不脱落。在构件的切割过程中,每个切割点都配备了高压水枪同时喷水冷却,保证切割过程中不会掉落火星引发文物本体起火。同时,工程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不间断进行全场巡视检查。从现场调研情况看,符合拆除方案预定进度,并严格落实了方案中提出的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的措施要求。
9月25日,吉林省文物局正式上报国家文物局,违法建筑已于9月10日全部拆除完毕,并已完成拆除后的场地平整、材料和建筑垃圾外运等收尾工作。经核算,该违建工程造价约900余万元,拆除成本约60余万元。同时,吉林省文物行政执法总队对违建方行政处罚10万元,已处罚到位,案件办结。励小捷局长再次批示:“这是一起典型违建案件,处理过程说明,文物执法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来实行,确保件件有结果。” (中国文物报 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