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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洋溪桥遭故意损毁案情况通报
日期:2014-10-16 浏览次数: 字号:[ ]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洋溪桥遭故意损毁案。洋溪桥为龙川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春节前后,河源长鸿集团公司龙川分公司项目部为使其开发的龙辰桦府项目与沿江路连成一片,建成一个休闲小广场以利于楼盘销售,向总公司提出拆除洋溪桥的请求,总公司安排龙川分公司叶某负责拆桥工作。5月1日凌晨,叶某、谢某指挥范某等人驾驶挖掘机拆桥,致使洋溪桥桥面及两个桥拱被拆毁坍塌,条石散落于河道,文物本体严重损毁。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件,涉嫌刑事犯罪。

案件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迅速批示,要求对洋溪桥被拆毁事件依法严肃调查处理。国家文物局明确提出案件涉嫌犯罪,督促不得以罚代刑。广东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住建厅、河源市政府迅速采取措施调查处置,打捞抢救建筑构件,协调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组织专业机构对残桥现状进行了安全鉴定,编制了修复设计方案。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叶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经刑事侦查后已正式批捕两人,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洋溪桥保护修复工作正在加紧进行,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复原重建费用由肇事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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