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除中

全部拆除(从院内拍摄)
吉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本愿寺旧址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案。东本愿寺旧址全称为“日本东本愿寺新京别院旧址”,系侵华日军重要宗教活动场所,2014年8月,被公布为吉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由长春东方教育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使用。2013年8月,长春市文物局接市民举报,该公司在旧址保护范围内未经审批,违法建设“高力钻石城”项目售楼处,多次派员到现场制止,但该公司不予配合,继续施工。2014年2月,经长春市文物局与规划部门协调,长春市朝阳区规划局对施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未得到执行。违法建筑为四层异形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500平米,紧贴文物建筑本体,顶部向四周外延,高悬于文物本体之上,严重危及本体安全。
5月,案件被媒体曝光后,国家文物局立即发出督办函,并两次现场督察。吉林省文物部门与长春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强力措施落实,多次召开案件督办会,并成立“东本愿寺旧址违建拆除工作领导小组”跟踪拆除工作进度,每日通报拆除情况。多次督办后,违建方态度由消极应对转变为积极配合,按要求上报了“临建拆除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于8月6日启动实施违建拆除工程,于9月10日全部拆除完毕,并已完成拆除后的场地平整、材料和建筑垃圾外运等收尾工作。经核算,该违建工程造价约900余万元,拆除成本约60余万元。同时,吉林省文物行政执法总队对违建方行政处罚10万元,已处罚到位,案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