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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
日期:2012-09-03 字号:[ ]

  为保证《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以反腐倡廉为专题的学习和研讨”,由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协助局党组中心组在学习计划中作出安排;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中心组也要安排相应内容。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由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牵头做好相应安排,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司室具体落实。
  (三)“人事部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培训和谈话的重要内容”,由人事劳动司牵头,指导各单位人事部门落实。
  (四)“各级党组织对每一年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应当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应当与本单位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统一安排、同步推进”,由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司室落实,直属机关党委督促检查。
  (五)“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不得个人独断专行。文物工作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按照程序进行专家评估和论证。对涉及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进行公示,提交群众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由局党组带头落实,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司室在工作中具体落实,局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人事司牵头落实。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办公室牵头落实。
  (八)“深化财务制度改革”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牵头落实,直属机关党委做好审计工作。
  其中:
  “坚持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逐步建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跟踪年报制度”、“对直属单位进行年度财务检查”,由局办公室落实;
  “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对重大投资项目提前介入审计,由直属机关党委落实;
  “规范招标投标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对三产经营的管理,实施‘阳光工程’”,由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落实。
  (九)“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十)“加大惩处力度”,由直属机关党委落实。
  (十一)“认真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直属机关党委牵头,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司室党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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