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召开大会,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回顾总结近两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次大会,正值国家文物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今天,中央督导组和文化部监察局的领导同志出席了我们的大会。我们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在长期的工作中切实抓紧抓好,务求实效。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坚定信心,落实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近两年来,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常抓不懈,主动接受监督,取得一定收效。
一是深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我局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教育活动。局党组中心组组织了专题学习活动。党组召开学习两个《条例》专题报告会,请文化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常克仁同志做辅导报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参加了报告会。直属机关纪委举办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也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使全体党员增强了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制度。局党组做出了《关于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决定》、《2004年国家文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国家文物局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规定(暂行)》等文件,使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局党组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探讨文物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不断取得进步。我们坚持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注意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努力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我们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合力。2003年党组民主生活会时,共征求到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36条,其中批评和建议性意见27条;2004年党组民主生活会时,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27条,其中批评和建议性意见18条。局党组对批评和建议性意见逐条研究,进行了整改,工作有所改进,作风有所转变,同时党组成员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生活会,按照分工参加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共同提高。
四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局党组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5+1文件,在工作中抓好落实。局机关在司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率先开展竞争上岗,先后对3个正司级、3个副司级、4个正处级共10个职位面向全系统开展了3次竞争上岗工作,有32名同志积极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已经有10名同志走上各个领导岗位。2003年底至2004年初,局党组面向全国文物系统公开招聘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共有各地18名干部报名参加应聘。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已经有4名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对文物出版社副总编职位开展竞争上岗,有2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各直属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组织干部职工民主讨论改革方案,目前已经有中国文物研究所、鲁迅博物馆、文物出版社、中国文物报社等4个单位对62个正副处级领导职位开展竞争上岗,有110人报名参加,已经有61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有效地克服了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
五是严格行政审批制度。2004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我们本着立足于《文物保护法》、规范于《行政许可法》的原则,加强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编制了《国家文物局行政许可项目说明》,将我局38个行政许可项目逐项做出说明,对局机关审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方法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并予以公示,保证了行政许可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了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化。
六是加大对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局党组调整机关财务部门的职能设置,将财务部门划分为预算处和财务处,加强对预算的编制和管理,举办财务预算培训班,强化预算功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程序审批经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重要基建工程都实行了公开招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4年对4个直属单位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准确、公开透明、公正真实的原则,并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强化监督。
七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在每次出差前,都要先给地方文物部门发函约法十章,包括不吃请、不收礼品、不住套间、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接受超规格接待、紧凑安排工作日程、看望专家、召开座谈会等,杜绝讲排场等奢侈之风,带动大家共同树立艰苦奋斗的作风。同时我局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拖欠公款、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登记工作。2004年局领导和各直属单位领导同志对处以上领导干部任前谈话79次、诫勉谈话39次,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八是做好信访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局直属机关纪委2004年共收到群众来信53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都进行了妥善处理。同时协助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调查了解了有关问题,协助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核查了违纪案件。
应该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果,这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文化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的指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下取得的。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局机关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违纪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廉洁自律工作还需要坚持不懈。在我们对直属单位进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存在财务工作不够规范,固定资产帐目不清、帐物不符,对三产经营管理指导不力、存有帐外资金,工程项目决算不到位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落实整改措施,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更好的体现我们党的先进性。
二、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全党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政治任务,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增强了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我们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法制和党纪教育,真正在党员干部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记“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考验。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党风廉政相关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健全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三是加强对局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共同发挥整体效能。
我们要把学习宣传《实施纲要》作为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要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了对《实施纲要》的学习讨论,把《实施纲要》作为每位党员干部的必读课程,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知识测验、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实施纲要》,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实施纲要》,职工群众了解《实施纲要》,促进《实施纲要》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做到清正廉洁,是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是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我们肩负人民的重托,保护着我们祖先遗留下来的文物古迹,珍藏着价值连城的文物精品,担负着传承中华文明、建设先进文化的重大责任。国家文物部门的行政职能,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文物、博物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是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局机关行使着行政审批、财务、人事等权力,各个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也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这些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我们必须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地运用手中的权力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把反腐倡廉作为学习阶段的一个重要专题,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居安思危,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保证文物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三、深化改革,标本兼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2005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文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政治保证。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各级领导班子要建立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不得个人独断专行。文物工作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比较多,要按照程序进行专家评估和论证。对涉及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进行公示,提交群众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办理行政事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5+1文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辞职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注重干部的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提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特别是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干部进行轮岗,这样做,有利于坚持制度,堵塞漏洞,也有利于保护干部,增强干部的廉政意识。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着立足于《文物保护法》、规范于《行政许可法》的原则,加强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严格行政许可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认真转变职能,把不应该由局机关审核、审批的项目或环节坚决移交有关直属单位或中介机构去做,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在文物保护工程、博物馆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坚决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基层同志来我局为“跑项目”、“跑经费”而请客送礼品的现象,各司室主要负责同志对此要切实负起责任,遏制审批项目中的不正之风。
(四)继续深化财务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切实实行“收支两条线”。要逐步推行财务公开,执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严格经费审批制度,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要坚持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逐步建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跟踪年报制度。对直属单位进行年度财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当前各直属单位职工的岗位津贴通过分配制度改革都有所增长。应该强调,岗位津贴方案要立足于转换内部机制、挖潜增效来设计安排,结合本单位经费情况,对资金来源做出科学的预测,有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增加岗位津贴,不能违反财经纪律挪用资金发放岗位津贴,不因短期行为给今后留下不稳定因素。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让利于广大职工群众,让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工作者。要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对重大投资项目提前介入审计。随着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强盛,国家对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投资不断增长,我们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有利于文物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切实管理好、使用好这些资金,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要规范招标投标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对三产经营的管理,加强工程项目预决算,倡导“阳光工程”,切实杜绝“跑、冒、滴、漏”,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五)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针对我局实际情况,局党组再次强调,文物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同时强调,局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尊重地方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准居高临下,盛气凌人。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不准发表违背组织原则的意见。③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和违反规定的宴请。④不准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代金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和礼品。⑤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带有赌博性活动。⑥不准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向地方和有关部门及人员打招呼,为本人和他人谋取私利。⑦不准向地方和有关单位索要、借用通讯、交通工具和其他物品,不准报销个人和亲属的消费费用。⑧不准携带与公务无关人员随行。局党组成员和各司室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对本司室人员加强监督,发现问题敢抓敢管,严肃处理。全体共产党员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举报事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案件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纲要》,结合实际按照《纲要》的原则要求建章立制,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把勤政廉政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会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向党员群众公开。针对目前直属单位党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的情况,局党组要求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期,凡建立党委和总支的单位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审议党委(总支)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委(总支)领导班子,同时也要按照党章的规定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健全纪检工作机构。要按照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配备好纪检干部,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权力、地位、金钱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于自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同时,主动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做组织信任、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反腐倡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将一如既往地和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一道,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前,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已经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动员学习阶段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学习培训活动开展的生动深入,取得良好的收效。按照实施方案,先进性教育活动下一步将要转入分析评议阶段。我代表局党组诚恳地希望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对局党组、党组成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批评,帮助我们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督我们做好整改工作。同时也诚恳地希望中央督导组、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指导,使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果。
同志们,文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需要大力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优化发展环境。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行为规范,公开透明,严于律己,接受监督,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文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