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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与管理形成良好机制
日期:2012-08-22 字号:[ ]

  2012年6月29日,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元上都遗址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至此,中国已拥有世界文化遗产30处。
 
  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进步和文明发展的见证,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中国是世界遗产大国,数量仅次于意大利和西班牙,位居世界第三。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保护成果丰硕。1985年,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推动了中国文化遗产事业面向世界。自1987年中国的第一批6项遗产进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来,我国已拥有世界遗产43处,其中文化遗产30处,自然遗产9处,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处。
 
  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四有”工作基本完成,一批世界文化遗产总体保护规划颁布实施。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一些遗产地通过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和环境整治工程,排除了重大险情,有效改善了遗产周边的环境景观。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逐渐成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共同行为。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工程全面展开,嘉峪关文物保护工程正式启动,大足石刻千手观音像抢救保护修复、高句丽壁画墓保护等重点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元上都遗址、哈尼梯田、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批体现世界文化遗产类型平衡性和多样性的文化遗产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带动了遗产所在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环境,给他们带来了实惠。
 
  保护管理体系日趋完善。2006年,重新设定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颁布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专家咨询机制,建立定期发布世界文化遗产监测报告制度;建设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建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中心,实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动态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维修工程,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工程管理;规范世界文化遗产的展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世界文化遗产的利用效益,促进世界文化遗产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历史环境景观保护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基础研究,提高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标准化水平。
 
  保护理念走向世界。近年来,我国成功承办国际博协亚太大会、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第15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大会、第2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等重要国际会议;陆续形成《上海宪章》《苏州宣言》《西安宣言》《绍兴共识》《北京文件》《城市文化北京宣言》等国际文件。这些国际文件的出台,进一步丰富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推动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走向世界。(文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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