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佛寺石窟位于湖北省来凤县酉水河西岸,与湖南省龙山县隔河相望。石窟始凿于唐代,是长江中游、两湖地区现存唯一的大型摩岩石窟,造像艺术具有浓郁的中原特色,代表了两湖地区石刻艺术的最高峰,为研究当时鄂西与中原之间和川鄂湘之间的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2006年国务院将其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仙佛寺石窟毗邻鄂、湘两省分界线(酉水河中心线),且价值重大,湖北、湖南两省地方政府和文物部门对其保护工作一直十分重视,近年来开展了良好的跨区域合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年10月,龙山县石羔镇泗坪村村民拟拆除自家一层住房,并原地重建二层楼房,该房屋距离石窟佛像只有50米,若建起二层楼房,将对仙佛寺石窟的环境风貌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为此,湖北省文物局致函湖南省文物局,商洽对这一行为进行干预,湖南省文物局高度重视,并迅速派员到龙山县进行了妥善处理。
2011年2月,来凤县政府与龙山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仙佛寺石窟保护事宜。两县政府达成了若干共识:1、仙佛寺石窟是来凤、龙山共同的宝贵文化遗产,保护好该文物,对于传承文化传统、促进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确定建设控制地带:以仙佛寺摩岩造像为中心,沿酉水河中心线向上下延伸500米,以此基准线向龙山县方向延伸500米;3、文物保护规划方案由来凤县负责制订、龙山县予以配合,建设控制范围内禁止新建建筑物,建设控制地带以外的附近区域,新建房屋要服从文物整体景观风貌的需要,并征得两县文物管理部门的同意;4、建立合作协调工作机制。
目前,《仙佛寺石窟文物保护规划》已由有关资质机构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专家论证后上报至国家文物局。在两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仙佛寺石窟将在促进文化旅游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惠及当地民众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鄂湘两省地方政府携手保护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作法,对建立跨区域文物保护合作机制也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湖北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