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2005年全体会议在北京汤山假日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为期一天。
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单霁翔,副局长董保华、副局长童明康以及局办公室、文物保护司、博物馆司和人事劳动司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大会。国家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柏因公务未能出席大会,特意打电话向大会和全体委员表示祝贺。
按照会议议程,童明康致开幕词并宣读了全体委员名单,单霁翔、董保华、童明康向新聘委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后,单霁翔作了重要讲话;接下来,委员们结合讲话精神分组讨论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草案);最后,新聘主任委员傅熹年先生作了总结发言,副主任委员耿宝昌、孙机先生也作了发言。副主任委员史树青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童明康介绍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机构设置、委员增聘情况:原设7个专业组,委员73人,在任委员33人。这次委员会是15年以来第一次增设现当代书画组、近现代历史文物组2个新专业组,总计专业组9个;增补新委员55人,委员总数88名;傅熹年先生为主任委员,史树青、耿宝昌、孙机先生为副主任委员。
单霁翔在讲话中首先高度评价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以往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他说:“自1986年以来,共有73位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在文物的鉴定评估、征集保护、出入境审核、司法鉴定,以及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许多方面,开展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各位委员对国家文物局和各级文物部门、文博单位的工作建言献策,发挥了卓越的智囊作用,为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促进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此,我们谨向以启功先生为代表、将毕生心血奉献给文物事业的老一辈文物鉴定专家表示深切的缅怀和景仰,向各位委员和辛勤工作在文物鉴定岗位上的所有专家学者表示由衷的钦佩和感谢。”在单霁翔提议下,出席大会的全体人员起立,为已故原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启功先生,以及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成立以来为文物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各位已故委员肃立默哀一分钟。
在讲话中,单霁翔结合新的《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文物保护工作的新形势,着重谈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领域的情况,并就如何加强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文物鉴定工作的重要作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单霁翔特别强调:“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应在国家文物管理重大决策咨询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是为国家服务的机构,不是普通的社团组织,更需要学术正义和道德良知。此次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增聘工作及《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草案)的修订工作,就是我们加强机构建设及制度建设的举措。”这个《管理规定》将进一步明确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健全组织机构和职能,规范行为,确保文物鉴定工作遵循科学规律,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有序进行,防范文物鉴定学术腐败。同时,依法规范文物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鉴定评估工作,加强文物鉴定咨询工作的管理。委员的增补也将依照条例的规定制度化、常规化。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近年来,民间文物收藏热持续升温,民间文物真伪及价值价格鉴定需求量很大。许多专家包括一些现任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在内,为需求者开具鉴定证明。这一问题既要严格管理,有明确纪律约束,同时又要有收有放,切实可行。此次《管理规定》中将明确:应国家文物局要求所从事的工作是以委员身份进行的,其他鉴定行为都应与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无关,需自行承担责任。为此,该规定参照《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不得以委员的名义从事相关的社会活动,不得出具鉴定证明。
最后,傅熹年先生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听了单霁翔局长的讲话和大家的讨论,感到很欣慰,也很受启发。希望全体委员要加强学习,遵纪守法,提高修养,继承和发扬启功先生等前辈大师的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深的学养智慧,不断提高专业研究的深度和学术内涵,时刻注意捍卫委员荣誉,以维护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尊严和权威性。同时要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为保护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文化,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文物报)